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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保温隔热工程施工合同书

建筑保温隔热工程施工合同书

建筑保温隔热工程施工合同书

合同编号:
签订地点:

签订日期: 年月_日


甲方(发包方)

  • 单位名称:_
  • 法定代表人:_
  • 地址:_
  • 联系电话:_

乙方(承包方)

  • 单位名称:_
  • 法定代表人:_
  • 资质等级:_
  • 地址:_
  • 联系电话:_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遵循平等、自愿、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,甲乙双方就建筑保温隔热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,订立本合同。


第一条 工程概况

  1. 工程名称: _
  2. 工程地点: _
  3. 工程内容: 外墙外保温隔热工程、屋面保温隔热工程、(其他)_,包括保温层施工、抹面层施工、饰面层配合施工及节点处理等。
  4. 保温系统类型: □ 模塑聚苯板(EPS)薄抹灰外保温系统 □ 挤塑聚苯板(XPS)薄抹灰外保温系统 □ 岩棉板外保温系统 □ 保温装饰一体化板系统 □ 聚氨酯喷涂保温系统 □ 其他:_
  5. 施工面积: 约_㎡(以实际验收面积为准)。

第二条 合同价款

  1. 本合同采用:□ 固定单价 □ 固定总价 □ 可调价格 方式计价。
  2. 综合单价:外墙保温元/㎡,屋面保温元/㎡,其他_。
  3. 合同暂定总价(大写):(¥__元)。
  4. 上述单价/总价已包含人工费、材料费、机械费、辅材费、检测费、安全文明施工费、管理费、利润、税金及风险费用等全部费用。
  5. 工程量按双方确认的实际完成面积结算;因设计变更、现场签证引起的价款调整,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计入结算。

第三条 工期

  1. 开工日期:年月日;竣工日期:年月日;总工期:日历天。
  2. 因甲方原因、设计变更、不可抗力或恶劣天气等非乙方原因导致停工的,工期相应顺延,乙方应及时书面提出并办理签证。
  3. 乙方应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施工;逾期竣工的,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,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%。

第四条 材料与质量要求

  1. 保温隔热材料及配套辅材(粘结砂浆、抹面砂浆、耐碱网格布、锚栓、饰面材料等)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,具备出厂合格证、性能检测报告,并按规定进行进场复验。
  2. 主要技术指标要求(以外墙外保温为例):
  • 保温板导热系数、表观密度、压缩强度、燃烧性能等级(不低于设计要求,且满足现行消防规范)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规定;
  • 粘结砂浆与保温板拉伸粘结强度≥0.10MPa,抹面砂浆与保温板拉伸粘结强度≥0.10MPa;
  • 保温板与基层墙体拉伸粘结强度≥0.10MPa,粘结面积率不小于设计要求(薄抹灰系统常规不低于40%,面砖饰面不低于50%);
  • 锚栓数量、锚固深度及抗拉承载力满足设计与规范要求;
  • 系统整体传热系数、热阻满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。
  1. 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材料品牌、规格、型号;确需变更的,须经甲方及设计单位书面同意。
  2. 工程质量应符合《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》(GB 50411)、《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》(JGJ 144)及设计文件要求,一次验收合格。

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

(一)甲方权利义务

  1. 提供施工图纸、设计交底及必要的施工条件(水电接入、垂直运输、脚手架配合等);
  2. 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;
  3. 委派现场代表(电话:__)负责协调、签证与验收;
  4. 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。

(二)乙方权利义务

  1. 编制施工方案并经甲方(监理)审批后实施;
  2. 严格按图纸、规范和审批后的方案施工,做好隐蔽工程报验;
  3. 自行配备施工人员、机具,确保安全文明施工,承担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;
  4. 做好成品保护,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的,由乙方负责修复;
  5. 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、检测报告及竣工资料;
  6. 对施工质量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。

第六条 工程验收

  1. 隐蔽工程验收: 基层处理、粘结/锚固、网格布铺设等隐蔽部位,乙方自检合格后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(监理)验收,验收合格并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。
  2. 竣工验收: 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自检合格后,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及完整资料,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日内组织验收。
  3. 验收依据:施工合同、设计文件、GB 50411、JGJ 144及地方节能验收规定。
  4. 验收不合格的,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并重新报验,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。

第七条 价款支付

  1. 预付款: 合同签订后日内,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%作为预付款。
  2. 进度款: 按月度完成量经甲方确认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%;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相应节点款项。
  3. 竣工款: 竣工验收合格、结算审核完成后日内,支付至结算总价的%。
  4. 质保金: 预留结算总价的%(一般3%~5%)作为质量保证金,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日内无息返还。
  5. 乙方收款前应提供合规发票。

第八条 质量保修

  1. 本工程保温隔热系统保修期为五年(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),法律法规另有更长期限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  2. 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或材料质量原因出现空鼓、开裂、脱落、渗漏、热工性能不达标等问题的,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响应、日内修复,费用由乙方承担;乙方逾期不修的,甲方可委托第三方修复,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。
  3. 因甲方使用不当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损坏,乙方可提供有偿维修服务。

第九条 违约责任

  1. 甲方逾期付款的,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款的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。
  2. 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约定、经整改仍不能达到合格标准的,甲方有权要求返工、减少价款或解除合同,并由乙方赔偿损失。
  3. 乙方擅自转包、违法分包或将工程交予无相应资质单位施工的,甲方有权解除合同,乙方应支付合同总价%的违约金。
  4. 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,违约方应就超出部分予以赔偿。

第十条 安全文明施工

  1. 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,落实安全防护措施,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,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。
  2. 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,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。
  3. 乙方应做到工完场清,建筑垃圾按规定清运处置。

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

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,双方应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:

  1.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;
  2. 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

  1. 本合同未尽事宜,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  2. 本合同附件(施工图纸、报价清单、施工方案、材料清单等)为本合同组成部分。
  3. 本合同一式份,甲乙双方各执份,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
签订栏

| 甲方(盖章): | 乙方(盖章): |
| --- | --- |
| 法定代表人/委托代理人: | 法定代表人/委托代理人: |
| 日期: 年 月 日 | 日期: 年 月 日 |


说明: 本范本为通用参考文本,具体条款中的比例、期限、违约金标准及技术指标应结合工程实际、设计文件及当地现行规范填写,建议签订前由专业人员审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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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0-24 22:26:39